
校園安全
以下陳述提供了有關遵守《犯罪意識和校園安全法》規定的要求的信息,該法案也稱為《珍妮·克萊裏(Jeanne Clery)披露校園安全法》。此信息通過大學門戶將其分發給所有學生和員工,並應要求提供給其他人。該報告提供了過去三年的統計數據,涉及EICC校園發生的犯罪;在某些校外建築物和財產中;或公共財產,緊鄰校園並可以從校園訪問。該報告還包括有關校園安全機構政策的信息。
這些報告與當地執法部門共同準備,以準確顯示校園中的活動。
有關更多信息,請參閱學生手冊。
年度校園安全與保安報告
校園犯罪統計報告
犯罪報告:
EICC采取一切預防犯罪的預防措施。如果個人在EICC的一個地點觀察犯罪或可疑行為,則受害者或有事件的人應立即在9-911與當地執法部門聯係。此外,該行為應報告給學生發展或設施經理的院長。地區行政程序手冊包含該地區相對於校園安全程序的政策和事件報告。本手冊可在每所大學獲得,可以從Intranet網站訪問。
安全和進入校園設施的安全:
安全係統已在學院擁有或控製的設施中建立。設施經理有責任確保擁有保護和控製建築物訪問的安全係統。
地區建築物通常在周一至周五的上午7:30到上課時開放。該設施可以在其他時間開放,以進行特殊活動或安排。
安保人員:
EICC不雇用安全人員。依靠執法和私人安全公司來快速響應安全需求。在所有認為適當的事項中,使用報告表的政策報告將通過輔助服務辦公室提交。鼓勵那些懷疑犯罪的人被鼓勵與執法部門聯係。
及時警告:
如果在校園內或校外出現情況,則在學生發展院長的判斷中構成了持續或持續的威脅,校園將毫不拖延地發出廣泛的及時警告。此警告將發布在整個校園的監視係統上,以及通過EICC警報係統以及對Intercom係統的適當上。
緊急通知:
為了確保學生的安全並了解天氣和其他緊急情況,EICC提供了移動文本消息警報係統,以幫助通知學生,教職員工,並使用EICC警報通知學生,教職員工和其他重要信息。目前所有的學生和員工都可以快速,輕鬆地以無額外的費用加入該計劃。
緊急響應和疏散程序:
EICC認真對待其學生和員工的安全。應向每個位置的設施經理或建築物經理的學生發展院長提出事件。這些人將評估報告並確定采取其他行動的需求。如果發生涉及學生和工作人員健康或安全的事件,將使用監視係統,每個位置的對講係統和EICC警報發出通知。該公告將建議所有個人應采取的行動。在適當的情況下,有關校園發生率的信息將發布給社區資源。
應急準備:
每個EICC位置的計劃都發布在線上,並概述在緊急情況下應采取的步驟。火災和天氣狀況程序都在每個房間中張貼。安排每個位置的定期演習。
編程:
該學院每年提供包括學生定位的節目,以及旨在使人們意識到自己的安全和他人安全的活動。為了整個大學社區的最大利益,EICC的學生和教職員工被共同鼓勵在大學校園或周圍的行動中使用良好的判斷力。每個人的個人福祉應成為與社區大學區相關的所有人的壓倒目標。EICC將繼續努力促進安全安全的校園環境。
遵循性侵犯的程序:
鼓勵任何是性侵犯或意識到受害者的人的人,都應向當地警察和學生發展院長報告襲擊。當地警察局擁有執法局的校園犯罪。這學生手冊在發生性侵犯的情況下,為采取步驟提供了其他指導。
性犯罪者注冊:
愛荷華州法律要求一個在任何地方被定罪的性犯罪罪名成立的人,才能在其居住的縣登記。有關性犯罪者的信息由愛荷華州公共安全部維護,可以在http://iowasexoffender.com上訪問。
安全意識:
EICC鼓勵所有學生和員工意識到周圍的環境。鼓勵學生和員工始終保持自己的個人財產。如果觀察到任何可疑行為,應將其報告給學生發展或設施經理的院長。
毒品和酒精政策:
EICC禁止學生和員工在EICC擁有或租賃的財產或與EICC讚助的活動結合使用的財產上對受控物質的非法財產,使用或分配。違反該政策將導致紀律處分。在某些大學活動中,可以允許酒精飲料,並事先獲得行政批準。指定的大學活動協調員提供了在學生活動中使用酒精飲料的準則。違反有關酒精飲料的地區政策將導致紀律處分。
宿舍:
Muscatine社區學院維持住宅大廳的居民大廳,為在MCC入學的學生。
有關更多信息,請參閱學生手冊。
問題?致電免費電話1-888-336-3907,發送電子郵件至eiccinfo@www.debtlow.com或與最近的學院聯係,並要求與顧問交談。
- 克林頓社區學院,563-244-7000
- Muscatine社區學院,563-288-6000
- 斯科特社區學院,563-441-4000
愛荷華州東部社區學院的政策不在於種族,顏色,國籍,性,性別,殘疾,年齡,性取向,性別認同,信條,宗教,宗教,宗教和實際的基礎上歧視其計劃,活動或就業或根據《愛荷華州法典》第216.6和216.9條的要求,潛在家庭,父母或婚姻狀況U.S.C.§206等,第IX標題(教育修正案,第20條第20條第1681-1688條),第504條(1973年的《康複法》,第29卷第794條)和《美國殘疾人法案》第II章(美國《美國法典》第42卷。§12101等)。如果您有與遵守此政策有關的疑問或投訴,請聯係愛荷華州東第三街101號,愛荷華州東部第三街101號,愛荷華州52801,563-336-3487,Eastern Iowa社區學院區的平等就業機會官/股權協調員Debora J. Sullivan,djsullivan@www.debtlow.com或美國教育部公民權利辦公室主任,花旗集團中心,西麥迪遜街500號,蘇裝,1475年,芝加哥,伊利諾伊州60661-7204,電話號碼312-730-1560,傳真312-730-1576,ocr.chicago@ed.gov。